危老重建 是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 重建 條例」的簡稱,這是內政部營建署在 2017 年 5 月公布的法案,希望能夠對目前都市內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進行重建,政府會提供容積獎勵、費用補助、稅務減免等一系列的優惠措施,來鼓勵民眾參與。
要先符合以下 3 個條件:
1.位於都市計畫區內
無論是在住宅區或商業區都可以,但若是非都市土地上的建築物,例如農舍等等,就不能申請「危老重建」,建議看看自家的土地謄本,上面會有詳細記載。
2.屬於合法建築
只要領有使用執照的建築,就是合法建築。如果房子是在民國 60 年建築法修正前就存在的,很有可能會沒有使用執照,但這並不代表是非法建築,需要向當地的縣市政府去詢問一下,很大的機會是可以補申請使用執照的。
3.不屬於古蹟或政府指定的歷史建築
通常政府在公告哪些建築是歷史建築的時候,都會通知房子的所有權人,如果不確定的話,可以向所在縣市的文化局諮詢。
如果上述條件都符合的話,就可以進入到確認是否是危險或老舊建築物的階段。
危老重建申請流程是怎樣的:
民眾確認有參與危老重建的意願,可以向縣市政府提出具體的申請。
首先,最重要的是取得土地和房屋所有權人 100 % 的同意,並簽下同意書。
其次,民眾要委託合格的建築師,為想重建的建築物提出一份「重建計畫」,內容必須包含重建範圍、相關證明文件、申請容積獎勵項目、設計圖說等等,具體可以參考各縣市政府提供的「重建計畫」範本。
最後,要向縣市政府負責的窗口提交「重建計畫」,例如在台北市是建築管理工程處、新北市則是城鄉發展局,依據不同地方而定。
原則上 30 天內就會知道「重建計畫」是否被核准,核准後就可以開始拆除舊建物、興建新建物。但要切記,核准後 180 天內要申請建造執照,否則此計畫就會失效哦!
「重建計畫」的申請期限只到民國 116 年 5 月 31 日!務必要在這個時間前申請,錯過這次機會又不知道要等幾年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