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﹥ 最新消息 > 行業消息 > 都更修法上路3年 重建3.5萬戶提前達標
老屋問題有解方?都更條例自2019年修法,新增減免房屋稅、土地增值稅等租稅誘因後,吸引力大增。根據營建署評估,原先預計每年重建5356戶,3年約1.6萬戶的基準,沒想到去年底就已達成目標,截至去年底共有逾3.5萬戶重建,比原先預期多出近2萬戶。營建署指出,因重建完成新屋價值增加,加上賦稅減免等誘因,都是推升都更重建能量的主因。
|誘因發酵 都更件數提前達標
《都市更新條例》自2018年修法後,新增減免房屋稅、土地增值稅等租稅誘因,換句話說,都更完成後的建築物,依都更條例規定房屋稅可減半徵收2年,原所有權人更可享延長10年減半徵收優惠;因新建物評定的房屋標準價格,相較於舊建物較高,減半後的房屋稅負擔仍較原房屋稅為高,因此重建後房屋稅收應呈增加。
因此營建署開始評估3年來成果,原先預計每年重建5356戶、3年約1萬6068戶,但沒想到才到2021年,各年度都已達目標,總計有逾3.5萬戶重建,比原計畫目標多出近2萬戶。不過營建署也指出,近年都更戶數有逐年下降情況。
營建署指出,民國108到110年都更案的房屋稅收,共增加12.66億元,其中屬自然人約9.86億元、屬法人約2.8億元,扣除土地增值稅、契稅稅損的淨稅收,在110年增加約11億元。